中国铁塔昭通市分公司2025年B138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昭通市分公司2025年B138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20514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卡口系统、电警系统、违停系统、气象检测系统、高点监控、信息控制系统、超员检测系统、存储系统、信号控制系统、数智路口、音视频融合平台扩容等系统的设备安装调测等具体详见报价表。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任意一项最高不含税单价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不得超过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安全生产费),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卡口系统、电警系统、违停系统、气象检测系统、高点监控、信息控制系统、超员检测系统、存储系统、信号控制系统、数智路口、音视频融合平台扩容等系统的设备安装调测等具体详见报价表。
2.2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2,617,673.47元;含税2,853,264.10元,预估税率9%。
2.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安装及调测。
2.5施工地点:昭通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8承包方式:包工辅材包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施工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供应商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采购有关。
3.6人员要求:
(1)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得互用,否则互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9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缴纳社保主体或劳动合同所属单位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以及有效的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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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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