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506-520628-04-01-38801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松桃广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 |
| 2.2、建设规模:①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林耕置换项目:建设规模89.5254公顷(合1342.88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②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86.1092公顷(合1291.64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③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旱改水项目:建设规模126.4455公顷(合1896.68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④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对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内466户确定搬迁的农村宅基地及废弃工矿用地进行旧房拆除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273.47 亩。 |
| 2.3、合同估算价:6310.19万元,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6310.19万元。(其中: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林耕置换项目工程费用812.24万元;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补充耕地项目工程费用1910.88元;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旱改水项目工程费用2750.51万元;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费用836.56万元)。 |
| 2.4、计划工期:900日历天(30个月)。 |
|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前期服务内容包含选址、立项阶段备案(含举证、影像拍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勘测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等;后期服务内容包含竣工测量、耕地质量评定、新增耕地核定、在线备案、补充耕地区域航飞正射影像、外业核查举证等技术服务等全部入库工作)。②施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格要求: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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