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产业功能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新产业功能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5】4号、邛发改审批函【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天新功能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天新功能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5】4号、邛发改审批函【2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邛崃市羊安镇天新产业功能区河西片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亩,建设停车位约121个,充电桩约65个,建设设备用房、门卫室、公厕等配套服务用房约20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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