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SRY-G2025-0027 项目名称:新沂市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预算金额:410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107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沂市土地整理中心新沂市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范围位于新沂市,涉及新沂市草桥镇、高流镇、合沟镇、窑湾镇等6个镇(街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彩色)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