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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2026年何家湾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2026年何家湾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SDJ-BGS-2026-100)

一、招标内容

何家湾食堂目前工作日日均供应就餐约1000人次,为保障食材正常供应,满足职工就餐需求,现对何家湾基地(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10号)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含节假日和临时配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的食品销售经营公司。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3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销售(配送)、食品销售。

2.4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具有实体营业(储藏和配送)生产场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要求:

2.8项目承接形式: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需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并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

2.9储存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要有单独配套的冷藏仓库和冷冻仓库。将所有食品(鲜活类除外)统一入库,集中检测,提高食品的配送时效。

(2)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等品种,于前一天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订购的品名、品牌、需求数量、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乙方应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订购清单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如果未依甲方要求送达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满足低温配送要求,需配备冷链车辆,且车辆必须提前在甲方处备案。

(5)乙方配送的食材应按大类物理隔离,并符合有关卫生部门标准,具备可追溯性。

2.10验收方式:

(1)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准确,货物数量以甲方验货为准。如有短缺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齐数量,保证甲方供餐正常进行。

(2)乙方每次的送货清单,必须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3)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采购标准供应货物(包括货物品种、规格、品牌、产地、数量、质量),甲方有权拒收。

(4)发现需冷链运输的食材未冷链运输,食材退回重新配送,且所配送食材费用对折。

2.11质量要求:

(1)蔬果类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果类食材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水渍、腐烂和泥沙等现象。

(2)禽肉类食材需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肉联厂,提供肉品检验相关证明,须为当日宰杀。提供冰鲜肉、热气肉时,不得以冷冻肉代替,请提供冰鲜肉、热气肉证明,否则按冷冻肉价格核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每天随货送达,内容真实可查、日期字迹和盖章清晰。

(3)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

(4)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

(5)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发现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食品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

(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8)不供应近效期产品(不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并在每次送货单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食材具备可追溯性。

(9)供应的定型包装食品均要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1)未按指定的品牌送货,应当退换货,且换货价格对折。未按指定的规格送货,应当退换货,且换货价格九折。

(12)乙方保证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与第三方的纠纷和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12价格及款项支付办法:

(1)乙方应按月度报价,以每月18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为基准,按照下浮率报价作为次月食材配送价格依据。发改委18日未发布《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时,以最近前一期的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为报价基准。

(2)乙方应保证报价表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下浮率报价(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出现报价高于约定价格应及时调整,若某食材以高于约定价格配送,扣除该食材货款。

(3)双方每自然月结算一次,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应及时编制当月对账单,并将甲方每日验货签收的单据一并送至甲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具销售发票至甲方。

2.13其他要求:

(1)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与甲方订单一致的送货单,双方对产品品种、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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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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