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NJJD-G2025-0029 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2026年闸站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836.800000万元(采购包1:526.000000万元;采购包2:310.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34.13万元(其中采购包1:523.87万元,采购包2:310.26万元),各包报价超过各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可多包兼投。请各投标人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上传系统。评审时,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2的顺序开标评标中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采购包1,仍为采购包2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采购包2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20%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