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隘口镇隘口居委会、平所村、新院村、龙凤坝镇龙凤村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原水管道、原水加压泵房、净水厂,净水厂工程为隘口水厂扩建规模5000m3/d,新建DN300原水管道约1.41km,设原水加压泵站1座,规模5000m3/d。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040.8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