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58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呼和浩特地区有稳定实体店面,中标签定合同后必须能够开具与投标名称一致的国家规定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近三月内),必须具备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有食品注册商标或食品代理授权,提供注册证书或代理授权书;配备食品检验员和化验员,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及用工合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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