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尾项工程(设计变更单)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GC08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主体工程于2024年11月中旬全部投产,但因气藏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原克拉3-4W注水井变更为亚格1井回注井;因克拉处理站埋地管线为碳钢管线,不适应目前克深、克拉气田的高矿化度、高腐蚀性的采出水的处理工况,埋地管线存在多处腐蚀,严重影响采出水处理的正常生产,需要更换;克拉2处理站至克拉3井区的输水管线的沿线截断阀腐蚀严重,已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更换等。
因原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采出水回注工程、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集输与改造工程、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采出水处理工程等三个标段的施工单位(中石油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主动放弃了后续设计变更的施工内容,因此对于新增加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公开招标施工队伍。
2.2招标范围:
2.2.1.“克拉3-4W注水井变更为亚格1井回注井”的重大设计变更单,具体工程内容为:①输水管道:新建DN100柔性复合管9.3km;②新建通信线路5.01km等,不含10KV高压电力部分。
2.2.2.“克拉2采出水处理装置埋地管线更换”的重大设计变更单,具体工程内容为:除泵进出口管线,氮气管线,排气管线,仪表风管线,加药管线,新鲜水管线,溢流管线及设备本体自带管线外,其余管线均由碳钢管线更换为玻璃钢管线。工作量详见设计变更单。
2.2.3.“克拉采出水处理装置阀门更换”的重大设计变更,具体工程内容为:除克深来液首阀、外输泵房高压阀门及设备本体自带阀门外,其余碳钢阀门均更换为衬氟阀门,克深来波首陶页换为村镍阀门,工作量详见设计变更单。
2.2.4.“克拉3区块注水井泵出口管线更换”的设计变更单,具体工程内容为:克拉克拉3-1W、3-2W、3-3W注水泵出口高压管线为碳钢材质,经管线打开检查 ,存在严重腐蚀,腐蚀坑深达到9mm,刺漏风险极高,安全环保风险高。因此对泵出口高压管线 进行更换。 出口高压管道采用22Cr管材选用D114×14/22Cr。单座井场工艺增加工程量详见设计变更单。
2.2.5.“克拉采出水回注工程主干线的沿线阀门更换”的设计变更单。具体工程内容为:克拉采出水回注工程沿线共14个阀室42只阀门,采用碳钢材质,2022年11月投运,因碳钢对采出K不适应性的问题,造成频繁腐蚀刺漏,截止12月5日,已出现渗漏22次。检修造成全线停水,重影响管理区排水、气产量任务的完成,且泄漏呈现加剧趋势,部分阀室位于河道附近,环保反险大,因此阀门更换工作刻不容缓。更换原则:1、干线上10~15km设一个截断阀:2、穿越河流两端设截断阀:3、支线控制阀更换;4、放空、放气阀门更换:5、其它干线阀门更换为短接。工作量详见设计变更单。
2.2.6.“克拉2采出水处理装置泵出口管线更换”的设计变更单,具体工程内容为:将本工程外输泵进出口管线由20#无缝钢管变更为22Cr双相不锈钢无缝钢管,其中博包括Ø273×11管线更换39米,Ø219×9管线更换3米,Ø168×7管线更换27米等。工作量详见设计变更单。
2.2.7.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采出水回注工程、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集输与改造工程、克拉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采出水处理工程的其他零星的设计变更单等。
2.2.8.物资甲乙购划分表,附后。
2.2.9.其他设计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设计变更集》。
2.3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
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或者现场查询)。
3.2.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①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③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至少涵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
④项目经理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油气田集输、单井试采、油气地面系统配套、处理站(或集气站)内改扩建、油气田水处理装置等类似项目之一施工业绩至少一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期间)。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自证所提供业绩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②提供至少与业绩合同对应的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或竣工/交工验收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提供的业绩判定为无效业绩。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3.10.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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