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株洲车辆段钢材二次采购(材料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WZ-2025-158-OCF-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局集团公司株洲车辆段钢材二次采购(材料类)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局集团公司株洲车辆段钢材采购(材料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采购内容包括:钢材一批。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1.2 1#包件资质要求如下:
3.1.2.1、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1.2.2、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标的物的销售业绩(供货合同或发票)。
3.1.3 2#包件资质要求如下:
3.1.3.1、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1.3.2、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招标产品的销售业绩(供货合同或发票)。
3.1.4 4#包件资质要求如下:
3.1.4.1、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1.4.2、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招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供货合同或发票)。
3.1.4.3、须提供所有标的物的具备CMA认证和CNAS认可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一年内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需提供有二维码的版本,便于查询),依据的标准和检测参数见技术规格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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