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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璧发改〔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必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级争取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城市建成区范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璧山城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以及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改造内容为雨污水管道分流、修复以及老旧小区雨水立管更新等,其中主要工程量有:改建DN300-DN1000排水管道11208.5m,新建检查井203座,改建检查井236座,改建雨水口554座,人行道拆除及恢复8016.35m²,车行道拆除及恢复28164m²,雨水立管更新31687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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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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