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2025GZZC02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对本项目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中“七、提交成果时间”的内容:“2.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初稿。3.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专家评审,并结合专家及各相关部门意见完成项目修改和完善。4.2026年01月31日前提交项目成果终稿,完成验收。”更正为:“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初稿。3.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广州南沙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项目》专家评审,并结合专家及各相关部门意见完成项目修改和完善。4.2026年2月28日前提交项目成果终稿,完成验收。”。原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现对本项目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中“技术负责人情况(1人)”的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更正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原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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