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SGC-G2025-0096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大气环境微型监测站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江北新区提供大气环境微型监测站热点网格监管服务,监测环境数据,并按要求对数据溯源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