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监测装备维修服务 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72189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波浪监测装备维修服务 。
1.2 采购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已到位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对SBF3-2型波浪浮标的定位、通讯、岸站接收及电池组等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恢复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海域波浪观测任务需求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本公告“拟定供应商信息”部分及供应商须知 。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维修、交付、培训及验收工作 。
2.3 服务地点: 供应商指定维修场所、采购方指定交付地点及培训地点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维修后的整套波浪监测系统须完全满足本公告“拟定供应商信息”中列明的所有技术、性能、交付及售后服务要求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付首款50%;验收合格后付款45%;180天内付尾款5% 。
4.2付款方式: 转账/电汇/承兑汇票/E信通等供应链融资产品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
4.3履约保证金: / 。
4.4质量保证金: 5%合同价款 。
4.5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山东省经海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拥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近三年内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推荐理由:该供应商依法设立,资质完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设备条件,为波浪浮标原供应商;作为合法纳税人,纳税记录良好;近三年拥有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实践经验充足;信誉优良,未被列入各类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综上,供应商满足采购要求,具备承担本直接采购事项的全面能力,特予推荐。
采购要求:以SBF3-2波浪浮标为对象,进行定位系统、通讯系统、岸站接收系统和电池组的维修保养,使其能够准确测量并输出有效波高、谱峰周期、平均周期等关键波浪参数,适用于10米至20米水深的海域环境。
1、一次性布放后,在无人为外部充电或维护情况下,系统能连续正常工作不少于180天,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0%。
2、能承受部署海域的极端海况(如台风、强寒潮等),设计抗风能力不低于12级,抗浪能力不低于对应海域50年一遇波高。
3、航标灯符合国际航标协会标准,确保夜间警示安全。
4、定位系统定位精度优于10米。
5、主通道建议采用卫星通讯(如北斗),备用可采用移动网络或电台。
6、具备数据压缩与分包传输能力,可根据设置定时或触发传输。
7、电池组总容量需确保在最大功耗模式下(包括传感器、主控、通讯频发等)支持系统连续工作超过180天,并留有至少20%安全冗余。
8、浮标锚系安全系数不低于3,锚链规格、长度及锚重需根据部署点水深、底质、海流及波浪条件进行专门计算和选配,确保浮标在位安全。
9、岸站接收系统软件平台能实时显示浮标位置、状态、电池电压、观测数据及波形图。
10、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维修后安装方案、海图作业计划及安全预案。
11、提供不少于8学时的系统操作、日常维护、数据解读及故障初步诊断培训。
12、所有维修后的硬件设备、软件、备件及更新后的设备说明书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13、出厂检验:设备维修完成后、出厂前,采购方可派员核查设备功能与性能。
14、验收指标:采购方验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定位正常、数据通信稳定、观测数据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所有技术条款满足要求。
15、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系统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
16、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对重大故障需在48小时内提供远程或现场响应方案。
采购清单:
| 序号 |
类别 |
项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1 |
核心系 统维护 |
定位系统维养与校准 |
项 |
1 |
|||
| 通讯系统维修与升级 |
项 |
1 |
|||||
| 岸站系统软硬件维护 |
项 |
1 |
|||||
| 2 |
关键部 件更换 |
电池组更换 |
件 |
8 |
|||
| 锚系更换 |
项 |
1 |
|||||
| 3 |
配套服务 |
技术培训 |
次 |
1 |
|||
| 4 |
其他 |
运输 |
项 |
1 |
|||
| 合计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直接采购单位监督小组
举报电话: 022-59809160
举报邮箱: /
8. 其他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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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