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巴彦塔拉镇哈登呼舒嘎查德斯格图浩特至音图嘎查苏日和热浩特以工代赈乡村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2528202512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镶黄旗巴彦塔拉镇哈登呼舒嘎查德斯格图浩特至音图嘎查苏日和热浩特以工代赈乡村道路项目已由镶黄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彦塔拉镇哈登呼舒嘎查德斯格图浩特至音图嘎查苏日和热浩特以工代赈乡村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镶发改字【2025】2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申请资金。招标人为镶黄旗巴彦塔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华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巴彦塔拉镇境内从哈登呼舒嘎查德斯格图浩特至音图嘎查苏日和热浩特修建水泥混凝土路,规模共计11.164公里。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89日历天,计划开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0月15日。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SG |
镶黄旗巴彦塔拉镇哈登呼舒嘎查德斯格图浩特至音图嘎查苏日和热浩特以工代赈乡村道路项目 |
K0+000-K11+164 |
11.164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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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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