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施公寮岛海域JH21-09、JH22-03区块海砂项目交通船配置服务
(招标编号:PC-0313-25J6-YS0005)
1.招标条件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施公寮岛海域JH21-09、JH22-03区块海砂项目交通船配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汕尾市(具体位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项目建设规模:为确保汕尾海砂项目的顺利进行,需配置一艘交通船,负责JH21-09区块及JH22-03区块的作业人员、生活物资及小型设备的进出;同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码头供交通船停靠,并提供交通艇供招标人往返于码头和交通船之间,保障交通船停靠安全及作业便捷性。
2.3.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具体期限以海砂开采的实际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配置一艘交通船,负责汕尾海砂项目作业人员、生活物资及小型设备的进出,并提供固定停泊码头,为船上人员提供休息、生活物资补给,提供摆渡船等码头服务。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提供投入本项目的交通船舶一艘:船长≥31米、功率≥700kw。(须提供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电台执照、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提供投入本项目以下4名技术人员的资料:船长1名、轮机长1名、机工1名、水手1名;(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岗位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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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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