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站新建综合楼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z-2025-1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包头站新建综合楼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包头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站新建综合楼食堂设备设施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采购文件明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营业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内容销售资质。
3.4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2)在近一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销售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