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3112025000502
项目名称:新龙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2,32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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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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