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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郊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5)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车购税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郊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郊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条共长22.9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2条13.1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9,087,818.00元(其中:A1标段:11,187,186.00元;A2标段:10,377,223.00元;A3标段:17,523,409.00元;)。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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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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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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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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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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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子至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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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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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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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乡-万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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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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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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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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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村-丰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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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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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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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江-泡子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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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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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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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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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镇-新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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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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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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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工期 260 日历日。缺陷责任期 2 年。(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条共长22.9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2条13.1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9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资质有效期应大于本项目的交工时间)。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和换领工作的通知》〔2024〕1615号文件的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业务。本项针对的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有效期不参考本项要求。
2、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招标活动前 3 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总工招标活动前 3 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公路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
3.1.3 业绩最低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 10 km 的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4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单位行贿罪行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行贿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9)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10)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2023 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 年)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且数据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新成立的公司已成立日期为准,提供不了财务报告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2024年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6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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