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孔明驿电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配套停车场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武侯区孔明驿电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配套停车场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9-510107-04-01-938623】FGQB-0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107-04-01-938623】FGQB-0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侯区晋阳路-422-附52号、武侯区玉林北巷8号、武侯区南桥路7组等6个点位;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共建设6个停车场,项目总投资预计 2700 万元,建设地点为武侯区晋阳路-422-附52号、武侯区玉林北巷8号、武侯区南桥路7组、武侯区沙堰西二街颐和雅居旁(1号地块)、武侯区沙堰西二街颐和雅居旁(2号地块)、火车南站北片区地块等6个地块,占地面积约2万余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包含的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达到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1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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