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JJGS-SW-2025-010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一批建筑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3050 |
||
2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吨 |
1950 |
||
3 |
沥青混凝土 |
AC-25C |
吨 |
100 |
||
合计 |
5100 |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3年5月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验收合格数量×结算单价。
货到、提供发票后付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的方式支付乙方材料款,支付比例银行转账约50%,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约50%,货款由甲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2、结算期限:甲方工程部、计划部出具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单后,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工程量计量单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按交验批次付清余款(所有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都不计利息)
。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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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