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2026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2025-ZXGK-C015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2026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预算金额:323.52万元
最高限价:323.52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引导、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项,宣传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受理及转办纳税人缴费人现场反馈的诉求、意见建议和争议,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税费诉求响应、争议调解等工作,利用征纳互动服务辅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各类税费事项,知识库、数据库建设,办理其他非执法类相关事项。
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需求部门确认,本项目需求内容不包含已有合同内容;需求内容与项目立项内容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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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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