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成本系统运维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ZJCF-CB(Z)-2025-01)
第一章 采购信息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成本系统运维服务。
1.2 采购人: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
1.4 采购项目概况::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明源云ERP—成本管理系统V3.0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明源系统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明源云ERP—成本管理系统V3.0,提供系统必备运维服务,包括故障排除与修复、智能监控服务、建模平台使用授权等;定期应用巡检,输出巡检报告,优化使用和完善数据,支持领导决策,如数据/应用巡检与治理服务代操作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一年 。
2.3 服务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中交欢乐湖岸5楼。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与应用支持服务。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由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与拟定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
4.2结算方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价的全部费用。
4.3付款方式:甲方应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不接受支票或现金等付款形式。甲方支付以上款项前,乙方将提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与付款金额等额、合法、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或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如甲方已接收乙方发票,在发票开具的180天内不能付款或不能退回乙方发票,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税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 (如有)
4.5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自贸区明源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明源系统运营所属权。
推荐理由: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采购清单:详见《报价清单》。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2 月 4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 11 时 00 分。(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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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