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050-XZDY-G2025-0014 项目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上下风向空气站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4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经济开发区采购上、下风向空气站2套,主要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气象五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始供货安装, 30 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