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04-150123-89-01-83458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控股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东至学府路,南至云展大街,西至聚贤路,北至数聚大街。
2.3本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8.73亩地,项目终期总投资约为59.6亿元,项目按需分期建设、分步实施。终期将建成6栋机房楼、6栋动力楼、2栋110kV变电站、1栋ECC楼、1栋运维配套楼及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23.7万平方米。
本期为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9.83万平方米,建安投资约10.5亿元,包括2栋机房楼,2栋动力楼,1栋运维配套楼,1栋ECC楼,门卫房及连廊等。
2.4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5月30日,共计822日历天(包含冬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地质条件和节假日等因素,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建筑结构封顶,计划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工期及进度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承包人不得以实际开工日期与其预期开工日期不同,要求额外增加任何成本费用)。
2.5招标范围:
(1)本项目内机房楼、动力楼、连廊、ECC、运维楼、门房、室外总体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土方平衡、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景观工程、城市海绵与绿色建筑工程、室外总体设施/附属建筑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工作。
(2)综合机电工程、机房工程等为专业暂估价工程。
(3)项目范围包含以上自行施工部分内容的深化设计(含施工BIM模型深化设计和各专业深化设计出图;专业暂估价工程由总承包负责BIM模型深化设计审核、深化设计出图审核工作)、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驻厂监造、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本项目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2.6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中优良工程、确保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优质工程奖或以上等级奖项。具体内容见本项目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
1)失信被执行人;
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申请人需提供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期间对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要求仅接受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相关内容,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3)申请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地址:https://www.gsxt.gov.cn,信用要求仅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的相关内容,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并在申请人单位执业,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属于申请人下属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可以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
3.4.2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属于申请人下属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可以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5其他要求
(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违反此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供应商限定为7家。通过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且少于7家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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