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六、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己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估算投资 11132.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六、七标段)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2.3 建设规模:
六标段:架设通讯光纤17.2km,视频监控系统,管线压力监测,投入式水位计,电子围栏,数据接入等;(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七标段:DN1200标准钢管(钢管材质Q355C,壁厚:12mm/14mm,1.0-2.5MPa,覆土≦2.0m;含内外防腐;含购置、运输、装卸等,钢管材质要求执行GB/T1591-2018),管件制造安装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压力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T432-2004)要求,详见主要管材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2.4 计划工期:
六标段计划工期及交货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及交货期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及交货期日期2026年5月30日;设备质保期两年。
七标段计划交货期:122日历天,计划交货期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交货期日期2026年4月30日;设备质保期两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六标段、七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六标段投标人
要求投标人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七标段投标人
(1)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
(2)财务要求: 2022 年至 2024 年(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不足年份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 ”且受到“ 限制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4)其他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 2024 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 1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评审标段先后顺序确定前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标段,由本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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