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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工艺院2026-2027年度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塔里木油田工艺院2026-2027年度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0-FK02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所属的项目开展新能源类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背景分析、雷电大风灾害风险评估、工程设计气候参数分析等服务等。

2.2招标范围:

对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所属的项目开展新能源类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背景分析、雷电大风灾害风险评估、风压雪压计算、工程设计气候参数分析等服务等。本合同为年度合同,在合同期内存在多个新能源项目实施情况,也存在没有项目的情况,具体项目实施以委托书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区域。

2.5标段(标包)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能力确认书》,且能力等级达到一星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新能源类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业绩(要求光伏、风电项目至少各1个)。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至少一张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3.5. QHSE 要求

3.6.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〇接受,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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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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