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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光伏发电(一期24万千瓦)项目—2025年实施部分EPC总承包(光伏场区标段)

西南油气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光伏发电(一期24万千瓦)项目—2025年实施部分EPC总承包(光伏场区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221-GC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光伏发电(一期24万千瓦)项目—2025年实施部分EPC总承包(光伏场区标段)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新能源〔2025〕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北亭西南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准东产业园内(新疆昌吉州阜康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光伏发电站交流侧120MW(直流侧147.0144MWp)一座,安装620WpN型双面光伏组件237120块,光伏支架约5920吨,320KW组串式逆变器375台,4800KVA箱变25台,配套连接各类型号电力电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标段为光伏场区标段

2.5招标范围

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造、竣工试验(包括各类专项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配合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完工交接、性能考核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5.1施工图设计、标准化设计及技术规格书的工作(光伏组件、支架、箱变、逆变器、场区道路、视频监控、标识、现场目视化管理等),设计质量分别满足国家、行业、中石油集团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六化”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查合格后实施。投标人需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和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工作。

2.5.2光伏发电场站的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直埋电缆等内容的施工作业。投标人须完成一次集电线路接入、二次系统接入、通讯系统接入、配合输变电工程二次系统整体调试等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2.5.3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且不限于):

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治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报审,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2.5.4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本项目材料为承包人提供物资,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供应商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或二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乙级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装、承试类别且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或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人员。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人员。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

3.12.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12.3联合体投标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13.2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互相兼任。

3.13.3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可以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3.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5物资采购应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集采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采结果,如有涉及,均执行一级物资定商定价结果。

3.13.6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应分包项目有准入要求的,选择的分包商须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且状态正常。

3.1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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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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