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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SZQ-2025062

项目名称:商洛市商州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7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州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73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垃圾车 采购垃圾车及环卫设施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73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州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商州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拟提供车型(采购清单1-1-1至1-9-1)须在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3)提供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 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提供 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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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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