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JZCG-G2025-0017 项目名称:盱眙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3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盱眙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项目拟更新改造三个住宅小区的老旧电梯共 11 部,其中,宝山大厦2部,墨香苑9号楼 4 部、金源花苑1号楼 5 部,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正式安装通知后,确保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B 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在有效期内(或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制造许可)); 2.供应商(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 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在有效期内(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须体现安装、修理));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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