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片区化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巴渝和美乡村片区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新田沟、三阳、溜沙、美其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农村道路硬化:改建硬化通组路、生产便道约7.4公里,均宽3.5 米,厚0.2米,混凝土C25 强度。错车道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厚0.2米;浆砌片石挡墙筑约100立方米等。 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院落整治约50余处,入户便道硬化长约1公里,宽约1-3米,厚约0.20米(C20标准排水沟整治约450米,沟底混凝土硬化厚约0.1米,宽约0.5米,沟壁混凝土高约0.5米。挡墙砌筑约1000余立方米,墙面整治约2000余平方米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