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32-2025-00504
项目名称: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B03-08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及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719,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B03-08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及修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19,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B03-08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及修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719,6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会,2026年6月30日前须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B03-08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及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B03-08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及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通用专业承包或更换前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