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行审投资字[2023]234 号《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2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5090001
2.3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2.4项目总投资额:202785.44万元
2.5建设规模: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0588.81㎡,新建总建筑面积308241.38㎡,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工程、防洪景观水系工程、场地硬化及停车场工程、室外给水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高低压)、围墙及大门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校园安防系统及设备海绵城市专项工程、弱电工程(含综合布线、校园广播系统、智能化系统)、人防工程等。
2.6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决算完成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规范及质量标准。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对招标人委托的审核项目和要求进行施工图预算复核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复核或审核报告;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必要的造价服务支持、施工纠纷专业支持;配合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计相关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企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已经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8人:其中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注册证书)1人;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注册证书)1人;除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及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
3.2.3 人员的其他要求: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个人,附上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前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
3.3 诚信要求:
3.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3.4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开展结算审核服务的企业不能是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中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检测单位、消防查验、全过程咨询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总承包范围之外其他施工单位等,也不能与上述单位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3)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审定金额在5亿以上或8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审核服务、结算审核服务、造价类司法鉴定、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须含结算审核工作内容)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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