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河路28号。
(2)建设规模:本工程将现状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三期二阶段部分改造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改造规模5万吨/日。改造工程根据区域工业废水特性(含氟、涉重)增加针对特征污染物的预处理混凝沉淀工艺,实现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最终以环评批复为准)。造价约1763万元。
(3)合同估算价:约1763万元。
(4)工期要求:16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1)土建部分:机械混合絮凝池、工业污水浓缩池(两个)、进水仪表间、初沉池加药罐区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安装部分:工艺、仪表、电气自控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3万吨/日及以上新建或扩建或改造的污水厂项目,且该项目土建与设备采购和安装合同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工程,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10)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