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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机房整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机房整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机房整治服务项目(03-08-04D-2025-D-F-D3335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机房整治服务。

1.6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2719600.7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9%,预估含税金额2964364.76元。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单位

预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不含安全生产费)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不打折)

含安全生产费合计

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机房整治服务

尾纤槽安装

270

273.93

5.48

279.41

9%

75440.70

82230.36

尾纤更换

9500

50.56

1.02

51.58

9%

490010.00

534110.90

光缆重新成端

45000

46.93

0.94

47.87

9%

2154150.00

2348023.50

合计

2719600.70

2964364.76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综合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综合折扣报价100% (ON)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机房整治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为准)。

2.3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2年,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5计划工期:收到采购人订单起【30】个日历天完成整治服务并通过验收。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09月0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类似业绩范围:通信工程施工类或通信工程整治类。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5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配置人数

人员是否能复用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人员素质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名

不可复用

不允许

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

项目负责人

1名

1、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须具备通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在供应商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1名

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

4组服务队伍

队长

每组1名

每组至少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

5

队员

每组2名

注:

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的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予以认可)。

③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资料: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其他具备发证资格的机构或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建造师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

④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料:须提供应急管理部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⑤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

⑥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人员,比选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⑦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3.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通信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通信施工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0年09月0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响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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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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