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场地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场地租赁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场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HMGC-2025-043
三、项目概述:哈尔滨市分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场地租赁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年预算金额 | 年预估业务量 | 预算单价(含税) |
| 1 | 考试场地租赁服务 | 8.004万元/年 | 2 | 4.002万元/年 |
| 合计 | 8.004 | 一 | 一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预算为8.0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004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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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