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6-25D3SXQY0773
项目名称:2025年民康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民康计划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誉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2(陕西省康复辅具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誉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