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包1、包2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5-1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1243
3、项目名称:松滋市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357.0533(万元)
6、最高限价:8357.0533(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松滋市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其中市直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6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村卫生室275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共体信息平台、医共体数据中心、医共体协同平台、医共体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包括一体化HIS、临床信息系统、HRP等)及配套建设的服务器设备,系统软件及支撑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商用密码测评服务等。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1: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包2:软件开发。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需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授权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人员等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包2: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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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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