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LX-G2025-0015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江宁区大队无人机及配套设备 预算金额:1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8.0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将采购一批无人机设备用于警务执法辅助工作,具体种类数量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