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温福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公开招标公告
(设备物资(水泥罐))
招标编号:CR1201-SNG-2025-00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温福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设备物资,设备物资(水泥罐)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总体介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温福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位于福建省福鼎市,分部起点位于桐城街道三门里村(柯岭村隧道出口),终点位于点头镇后梁村(梅山隧道斜井)范围。起止里程DK118+282~DK129+920,线路长度11.638km,预计合同额104303.2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有:隧道10.101km/(0.5+0.5)座,桥梁0.2994km/1座,涵洞459.76m/7座,站场路基1.238km,福鼎西站维修工区1处,无砟道床23.276km。建设总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备物资(水泥罐)材料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登记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具有本次公开招标有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其谈判物资的生产经验在1年以上,有1年良好的销售业绩,近一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有过项目物资供应的业绩。
(3)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