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一医院医用试剂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25
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医用试剂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9418983.00元,共分4个包,其中化学染液、临检微生物杂项、酶联免疫等试剂耗材采购配送:1788825.00元;病原体相关PCR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5216019.00元;间接免疫荧光法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677562.00元;药物基因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1736577.00元。
最高限价(化学染液、临检微生物杂项、酶联免疫等试剂耗材采购配送):1788825.00元;最高限价(病原体相关PCR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5216019.00元;最高限价(间接免疫荧光法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677562.00元;最高限价(药物基因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1736577.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包1:化学染液、临检微生物杂项、酶联免疫等试剂耗材采购配送;包2:病原体相关PCR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包3:间接免疫荧光法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包4:药物基因试剂及耗材采购配送。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付要求:所有配送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交货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4、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将所要求批次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紧急需要时应在24小时内配送完毕)。5、质保期:供应商所配送的试剂耗材,必须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有效期内,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且能够满足正常的实验或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期间成交供应商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因乙方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所配送试剂(耗材)若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所配送试剂(耗材)若纳入药品监督管理的,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包含所投标产品的经营范围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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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