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场作业视频采集设备采购(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5〕130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tdwz2025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天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场作业视频采集设备采购(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5〕130号)招标人为广西天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道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场作业视频采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明细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图像采集单元、图像采集模块、工业智能无人机机场、无人机智能预检模块(含机控平台))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1.5 综合管理单元、智能分析单元、边缘处理单元(智能算法盒)、无人机智能预检模块(含机控平台)产品使用的CPU、操作系统需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中,未在上述公告目录内的,投标人需提供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3.1.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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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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