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红河镇柴沟水库至常沟雷嘴排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红河镇柴沟水库至常沟雷嘴排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管理服务局以《关于彭阳县红河镇柴沟水库至常沟雷嘴排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红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红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阳县红河镇柴沟水库至常沟雷嘴排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彭阳县红河镇惠红公路沿线
2.3项目概况:项目总长5.691km,共计7段排水沟接至原有退水口,拆除并新建路涵71处、跌水2处,拆除跌水1处,维修退水建筑物2座,疏浚沟道50m。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未尽事宜以初步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安全员必须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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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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