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固原市兴园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11-640940-04-02-940326)审批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兴园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改造轻工产业园A1、B1厂房约9000平方米。对轻工产业园A1、B1厂房项目地面、消防、空凋系统、电气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地面、屋顶、电气消防系统、玻璃幕墙等基础设施标准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固原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