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类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类服务外包,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类服务外包
2.2招标主体: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成都市
2.4招标范围: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类服务,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委托的项目为准。
2.5服务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相应营销类服务,完成项目的营销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外呼、线上新媒体运营等方式挖掘客户线索、搭建并维护客户渠道、客户接待及成交、签约、按揭手续办理及督促回款、产品分析、市场调研、案场及外展点维护、推售计划、月度/年度/整体营销策略、价格策略等、销售方案制定、售后客户服务(协助办理交房及过户、客户关系维护、协助办理其他手续、营销活动企划与执行、活动方案策划、活动宣传等)。
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在业务板块的相关具体服务要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6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进场通知书约定之日起12个月 ,进场通知书应在合同签订后 1 年内发出有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填写)甲方可视合同总服务费用使用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对此无异议并不得因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4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
3.5业绩要求:
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类似项目服务 业绩。
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指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营销类的人力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岗位外包或服务外包等外包合作项目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为投标人签订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应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对应委托单位盖章确认其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或合同主要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或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进行证明。
3.6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一个项目总负责人。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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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