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港燃气(重庆川港公司)2026年度安检通气抄表外包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206-FW1598-01
本招标项目川港燃气(重庆川港公司)2026年度安检通气抄表外包项目已由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区域位于重庆市,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两江、龙兴、九龙坡、合川、万州、巴南等六个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居民客户和非居客户的气量抄收及催费事宜,入户安检及隐患促改,启封通气、停复气等相关工作。该项目预估金额约308万元/年,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所属两江、龙兴、九龙坡、合川、万州、巴南等六个分公司经营区域内用户的气量抄收及催费,入户安检及隐患促改,启封通气、停复气。
甲方不承诺工作量,根据实际签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2.3.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所属两江、龙兴、九龙坡、合川、万州、巴南等六个分公司经营区域内。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单价限价(þ含税,税率暂定6%)
| 项目 |
类别 |
单价(元/户(只)/次) |
| 安检通气 |
民用安检(城镇) |
14.5 |
| 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到访不遇复检 |
17.91 |
|
| 民用安检(乡镇) |
20.92 |
|
| 非居安检(8个用气点之内) |
23.59 |
|
| 非居安检(超8个用气点) |
1.03 |
|
| 工业安检 |
43.48 |
|
| 居民到访不遇(城镇) |
2.01 |
|
| 居民到访不遇(乡镇) |
3.02 |
|
| 隐患促改(居民上门) |
14.52 |
|
| 隐患促改(非居上门) |
20.94 |
|
| 隐患促改(电话) |
3.65 |
|
| 隐患上门回访督促(工业) |
29.80 |
|
| 临时任务用工 |
236.38(单价:元/日) |
|
| 启封通气(城镇居民) |
27.09 |
|
| 启封通气(乡镇及农村居民) |
31.86 |
|
| 启封通气(商业集体,含学校、幼儿园) |
38.75 |
|
| 增值业务推广 |
2 |
|
| 抄表 |
城镇远传表抄表 |
0.31 |
| 城镇居民户外表 |
0.58 |
|
| 城镇居民户内表 |
1.66 |
|
| 乡镇居民户外表 |
2.9 |
|
| 乡镇居民户内表 |
3.11 |
|
| 商集抄表 |
4.53 |
|
| 工业抄表 |
8.3 |
|
| 临时任务用工 |
236.38(单价:元/日) |
|
| 该用户换表前的购气记录、换表后每月抄表量、每日抄表量以及缴费明细逐一告知用户城镇居民告知单送达 |
1.25 |
|
| 乡镇居民告知单送达 |
1.99 |
|
| 商业、集体告知单送达 |
4.53 |
|
| 工业告知单送达 |
8.3 |
|
| 远传表停、复气 |
5.08 |
|
| 户外普表停、复气 |
5.79 |
|
| 户内普表停气(含拆表) |
124.55 |
|
| 户内普表复气(含装表) |
25.95 |
2.6.1报价方式:整体下浮率。
2.6.2报价表:
| 安检通气抄表投标 下浮率 |
备注 |
| % |
入户安检、抄表、通气作业招标控制价整体下浮方式进行报价 |
2.6.3控制价为全费用(含增值税 6%),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综合费、保险、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培训费、劳保用品费用、安检抄表设备费、安检抄表工具用具费、通讯费用、服装费、防疫、防暑降温费、烤火费、加班费等所有费用之和。
2.7.质量标准:按照《川港公司城市燃气入户安检业务外包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川港公司城市燃气抄表业务外包工作质量考核标准》、《渝川公司通气业务外包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完成工作。
2.8.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允许分包。þ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无资质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þ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4.1管理人员: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职的业务主管)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明、提供投标日前三个月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管理人员原则不能更换,若需更换需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承诺管理人员能够常驻招标人指定属地天然气公司,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人员根据工作量须配置满足工作要求,且不低于25人(其中安检不低于15人,通气不低于4人,抄表不低于6人),实际人数以属地分公司具体工作要求为准,实际人数以属地分公司具体工作要求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需到位,并具备开始服务的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从事通气、安检业务相关的人员需取得燃气从业资格证。
*5.设备工具要求:þ有要求,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按业务人员数量配置工作设备。
安检抄表工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PPM级数字显示)、手机(能正常运行安检、通气APP)、普通工具包(改刀、扳手、生料带、喷壶、鞋套、钢尺、印泥等)。
通气作业工具设备:包含不局限于手机(能正常运行安检、通气 APP)、便携式的可燃气体检测仪(PPM 级数字显示)、U 型管压力计、工具包等。
*6.业绩要求:
þ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燃气服务或燃气工程项目业绩。(如换表、信息化、燃气设备设施安装等,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出合同名称、业主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为实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2)投标人应承诺对业务承揽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岗位能力评定,同时接受招标人所属各分公司考核,结果与招标人要求有偏差的,招标人有权提出限期改进要求,限期内改进不到位或拒绝接受改进意见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索赔或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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