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秦州区陈家庄棚户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天发改投资[2022]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天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补助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秦州区陈家庄棚户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秦州区陈家庄棚户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原五里铺小学以北陈家庄片区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天发改投资[2022]229号;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补助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工程内容及规模: 新建住宅楼4栋,总建筑面积为77477.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116.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61.6平方米)。新建住宅600户,其中棚改安置房为256户。投资金额23609.3万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租赁供应经营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能够满足我方施工要求,货物储备包含本次招标需求物资的所有规格,且各规格储备数量不小于本次招标需求数量的2倍;具有实体经营场地及办公场所;有相应的专业供货技术人员和专业的配送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标准,已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2023、2024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同类物资近两年内(2023、2024年)在国家重点或省重点及同类项目中租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22年至今);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复印件或原件); ②投标人在实际供货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物资租赁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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