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清能分公司2026年度本部公务车及生产、基建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0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清能分公司2026年度本部公务车及生产、基建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2.2项目规模:公司本部公务车12辆及下属场站生产、基建车辆36辆。
2.3招标范围:华能江苏公司清能分公司2026年度本部公务车及生产、基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车辆检查;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提供各场站所在县、市内救助;提供车辆维护、保养、修理和其他相关维修服务;提供需维修车辆接车、送车服务;提供车辆日常技术咨询;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汽车维修,业户类别一类或二类)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达到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标准),提供证明文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12月2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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