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曲靖北、富源北站消防设备检测服务
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CWWBK-2025-004
一、谈判条件
嵩明、曲靖北、富源北站消防设备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判。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二、采购内容
嵩明、曲靖北、富源北站消防设备检测机构。
三、谈判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申请人应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格,即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申请人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8〕88号)所规定的从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须出具工作证明)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应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提供公司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5.2技术负责人(专职工程师)资格要求:①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须出具工作证明)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提供公司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5.3拟投入本项目检测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6人,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四级及以上等级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检测工作人员应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5.4申请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有效的资格证书,且提供5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不少于4人,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数量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和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信誉:
6.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重大不良记录;未被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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