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渡河丹巴县巴旺乡402(莫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渡河丹巴县巴旺乡402(莫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5〕4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巴县水利质监和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巴县水利质监和运行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5〕4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丹巴县巴旺乡 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4.15km(上起巴旺乡莫日藏寨处,下至巴旺乡扎科村吊桥下游580m处),新建护岸4141m。 2.3:勘察设计工期:40日历天(初设15日历天,施工图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后续相关服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从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 注:(1)业 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或行政许可;已完成时间和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2)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单位在满足业绩要求的前提下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也可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③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④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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